招聘类型:全职博士后(含师资博士后)
基本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能够在我校流动站全职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学科要求:材料科学与工程
配套待遇:
1.全职博士后(含师资博士)综合待遇一般不低于30万元/年,出站考核优秀一次性给予奖励性补贴10万元(仅限中国籍);
2.全职博士后(含师资博士)可申请学校科研基金项目,获得2-5万元科研启动费;
3.未在杭州市享受福利性住房(不含商品房)的全职博士后(含师资博士)享受学校租房补贴2000元/月,共24个月;
4.全职博士后(含师资博士)若获选国家“博新计划”可在原有基础上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补助;
5.全职博士后(含师资博士)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申报相应职称;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学校优先推荐申报省部级人才;
6.全职博士后出站后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聘任留校工作,其中师资博士后出站后达到协议约定条件可直接转专任教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流动站:
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于2019年10月批准建立,流动站立足国际科学前沿,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建设需要,积极开展高分子材料工程、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生物基材料与纤维、新能源材料、柔性光电与智能传感材料等多个研究领域方面的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工作,入选省级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流动站所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双院士领衔的教学和科研团队,拥有教育部创新团队、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入选者、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浙江省特级专家等国家级和省部级人才。大多数教师具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学历职称层次高、学科队伍结构合理,材料学科全球ESI排名2025年进入前1.7‰行列。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建有生物基材料与纤维全国重点实验室、纺织纤维材料与加工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省部共建2011协同创新中心等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7个,建有浙江省重点实验室、浙江省工程实验室、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省一带一路联合研究中心、浙江-捷克先进纤维材料联合实验室、浙江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省级教学科研平台8个,与行业内龙头企业和地方科技部门合作共建浙江省创新服务平台(中心)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