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博士后的申请者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2.申请人近三年内学术成绩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①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2篇SCI收录的科研论著(发明专利等同于1篇SCI论著);或1篇影响因子大于3.0(含3.0)的SCI收录科研论著;或2篇中华系列期刊科研论著(SCI为非预警期刊)。②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③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8名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3.依托南京医科大学连云港医教创新研究中心进行博士后工作,可以往返南京-连云港进行实验。南京医科大学有实验室,也可以实验。
福利待遇
1.薪资待遇
博士后在站期间年薪50万元人民币(税前,含五险一金),最高可享受三年年薪,在站期间发放年薪的40%,剩余60%需根据出站考核结果发放。
2.专项科研经费
南京医科大学连云港医教创新研究中心给予博士后20万元的专项科研经费,用于支持博士后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3.科研奖励
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获得的科研成果可按照南京医科大学连云港医教创新研究中心相应规定享受额外科研成果奖励。该奖励不计入总薪酬,为叠加发放。
4.项目申报
支持并协助博士后以负责人身份申报各类项目。
5.职称晋升
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南京医科大学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福利待遇
在站期间工作优秀的博士后优先留院任职;符合高层次引进人才条件的优秀博士后,可按人才引进政策直接予以引进,享受连云港市的人才引进相关待遇。提供住房补助2000元/月或市区两室一厅出租房一套。协助申请连云港市博士后生活补贴(4万元/年,资助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