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第一次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研究方向:
一级学科: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生态学、生物与医药;二级学科:园艺产品采后科学,食品科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发酵工程,食品工程,食品加工与安全,葡萄与葡萄酒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福利待遇:
(一)用人方式。经考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申请“事业单位入编”。
(二)薪酬待遇
1.按事业单位人员相关规定享受待遇;也可按协议约定申请年薪制等;
2.安家补助70万元(税前)起(含《宜宾市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试行)》规定各类人才安家补助);
3.可依托具体科研项目给予100万、50万、30万、20万的科研启动金;
4.提供充足的平台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作为科研阵地;
5.最低服务年限内,提供校内统一的周转住房。
(三)优惠政策。按本公告招聘的人员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按《宜宾市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享受宜宾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四)配偶政策。学校积极协调解决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