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
(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
3.思想政治表现好,品行端正,工作踏实、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具有服务学生意识,能承受一定工作压力,善于沟通,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4.具有1年以上职业规划、就业指导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有职业规划师等相关证书者优先。
研究方向:
专业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