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般应具有海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特殊学科或紧缺人才可放宽至硕士学位;正高级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副高级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中级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68周岁
专业背景要求:
各二级学科方向均有需求,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方向优先
研究方向:
各二级学科方向均有需求,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方向优先
福利待遇:
综合薪酬标准:助理教授22.5万元/年(税前),副教授30万元/年(税前),教授63万元/年(税前);学校按规定为全职外籍教师办理社会保险,费用从综合薪酬内扣缴(另有合同约定除外);首次聘用的专业外籍教师,二级单位可参照新进专任教师提供一定科研启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