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符合医学院特聘研究员岗位的要求。研究方向与妇产科基础与临床、妇女保健研究与管理、遗传与发育研究、优生优育等研究相关,具备博后或海外经历者优先,特别优秀者,年龄适当放宽。
研究方向:
医学、药学、基础医学、生物学、生物信息学、公共卫生等
福利待遇:
聘用待遇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编制管理,全部实行聘用制,聘用管理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及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我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经我单位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安置、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待遇按照浙江大学和医院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