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要求:
年龄55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职称,国内知名专家学者,科研方向稳定并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要研究成果,对本学科建设有创新性构想和思考,能带领本学科赶超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中的第1条,或近五年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第2条、第3条、第4条和第5条中的任意两条,其中人才称号的获得时间不局限于近五年:
1.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获得者及相当层次人才;或累计主持3项国家级项目,其中至少1项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或累计主持3项国家级项目,且主持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或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 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省级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省级科技领军人才、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第一层次及与之相当层次人才。
3. 主持2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或主持国家自科基金重点项目,或主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
4. 主持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5. 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或最后通讯作者在SCI一区(含中国科学系列)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或出版高水平专著4篇(部)及以上。社会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或最后通讯作者在SSCI一区期刊(含中国社会科学系列)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或出版高水平专著、智库成果3篇(部)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