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生物工程一级学科、农业资源与环境一级学科、生态学一级学科、生物学一级学科、农业工程一级学科、林业工程一级学科、生物技术与工程专业学位、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学位、环境工程专业学位、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生物质工程专业学位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现聘副高级及以上岗位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应聘教师中级岗位人员原则上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对于优秀的急需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应聘教师高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具有省部级以上重点人才称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岗位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考察之日为截止日期。
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享受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