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岗位:
1.高层次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学术界拥有一定影响力,或学校紧缺专业人才。面向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金融学、经济学、统计学、智能科学与技术等专业,待遇优厚,薪资待遇面议。
2.常任轨教师: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和学术工作经历,在学科前沿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潜力,为学校高层次人才的预备培育“蓄水池”。面向海内外优秀青年才俊,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金融学、经济学、统计学、计算机、人工智能、自动控制、数据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专业,薪资待遇面议。
3.骨干教师:原则上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38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学历学位要求,根据其学术基础和承担任务给予相应的待遇。
任职要求:
1.原则上具备博士学历学位,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学历学位要求,具有STEM专业背景,聚焦数字化转型领域,计算机、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复合背景的相关人才;
2.具备融合会计、审计、金融等专业知识,且拥有“双碳”背景的复合型人才;
3.“双师型”人才,即有在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大型企业或跨国企事业等单位从事实务工作的经历;或在高校从事过教学科研工作且取得代表性成果的优秀人才;
4.应届毕业生一般年龄不超过38周岁。
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2.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符合上海市事业单位进编条件的录用人员,纳入我校正式编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我校的外省市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对于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