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岗位:
1.高层次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学术界拥有一定影响力,或学校紧缺专业人才。面向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金融学、经济学、统计学、智能科学与技术等专业,待遇优厚,薪资待遇面议。
2.常任轨教师: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和学术工作经历,在学科前沿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潜力,为学校高层次人才的预备培育“蓄水池”。面向海内外优秀青年才俊,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金融学、经济学、统计学、计算机、人工智能、自动控制、数据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专业,薪资待遇面议。
3.骨干教师:原则上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38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学历学位要求,根据其学术基础和承担任务给予相应的待遇。
任职要求:
1.原则上具备博士学历学位,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学历学位要求;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人工智能、自动控制、信息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专业或相关专业,目前研究方向为智能科学与技术应用相关方向;或者有丰富的企业实践经历、在大数据应用领域有深厚积累、能获得企业合作课题;
2.科研能力强,有高水平论文成果;或者有丰富的企业实践经历;
3.熟悉一门或多门以下课程:智能科学技术导论、人工智能原理与应用、机器学习、计算智能、智能机器人、自然语言处理、虚拟现实技术、模式识别、数据挖掘、智能搜索与推荐、财经数据挖掘、智能金融交易系统、智能金融原理等;
4.应届毕业生一般年龄不超过38周岁。
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2.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符合上海市事业单位进编条件的录用人员,纳入我校正式编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我校的外省市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对于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