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博士(博士后)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体育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物理学一级学科含下设所有二级学科、光学工程)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境)外取得的博士学历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在所从事科研领域中获得一定学术成就,产生一定社会效益。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人才条件
申报条件应高于学校招聘A1类博士标准(各类业绩成果及项目级别认定按照《陕西理工大学博士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陕理工校发〔2024〕36号)执行),年龄35周岁及以下(哲社人文类37周岁及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a.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三)参与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b.在国(境)内外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一等)或以上层次项目;或作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三)参与过国(境)外重要科研项目。
c.在本学科公认的顶级期刊发表标志性学术成果,掌握关键技术,具有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问题的能力,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研究方向:
1007药学;1008中药学;0710生物学
福利待遇:
学校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薪酬和科研启动费、引进费(税前),具体标准一人一议,优先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政策规定参与职称评审,高层次人才每个聘期一般为4年,具体以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