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3.自觉遵规守纪,品行端正,积极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师德师风良好。
4.无违法犯罪和不良道德记录,无意识形态问题和非法从事宗教行为。
5.第二至四层次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作为引进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6.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人员。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8.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条件
高技能人才需满足相关条件
1.原则上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2.在黔工作未超过1年;3.主要包括曾获得以下奖项、荣誉,或担任省级技能人才平台负责人,或取得(指导选手取得)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赛事奖项之一:(1)全国行业技术能手、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省级技术能手;获得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的高技能人才;享受省政府及以上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2)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省级及以上高水平专业(群)负责人、省级及以上竞赛集训基地负责人。(3)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教练;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的技术指导老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银牌、铜牌、优胜奖获得者;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一类赛、全国专项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省级职业技能大赛第1名,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第1名,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第1名。
研究方向:
专业不限
福利待遇:
(1)第一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引进费与科研启动费均实行面议;第二层次人才引进费为100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30万元、社会科学类(含艺体类)20万元;第三层次人才引进费为80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25万元、社会科学类(含艺体类)15万元;第四层次人才引进费为60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20万元、社会科学类(含艺体类)10万元;第五层次人才引进费为25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5万元、社会科学类(含艺体类)3万元。上述经费中包含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发放的安家费25万元,实际申领按照遵义市对应人才政策执行。
(二)享受国家、贵州省和我校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相关政策规定的各项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三)享受高层次人才津贴。
(四)可申报贵州省、遵义市的人才服务绿卡,享受相关待遇。
(五)已取得副高以上职称的,符合条件的可聘任到相应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