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博士学位专任教师年龄原则上在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为副教授或副研究员)的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为教授或研究员)的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3日以后出生)。
二、专业要求
环境科学与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三、研究方向
环境相关研究方向
四、岗位职责描述
1.主要教学任务:承担水污染控制、大气污染控制及部分双语课程等课程教学任务;2.主要科研任务:从事水气固污染治理及环境技术原理研究,申请/参与国家和省级各类科研项目研究,申请/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其他任务:专业认证、学科建设、专业建设。
研究方向:
环境科学与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