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博士学位专任教师年龄原则上在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为副教授或副研究员)的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为教授或研究员)的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3日以后出生)。
二、引进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在本学科取得一定业绩成果,能够胜任高校教学工作。
研究方向:
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
福利待遇:
一、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
提供一定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额度。
-
二、工资待遇
执行国家、河北省、学校相关政策。
三、人员身份
事业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