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介绍:
主任医师,教授,博导,常州市儿童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江苏省“卫生拔尖人才”,江苏省第六期“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常州市“卫生拔尖人才”,常州市“831 高层次创新创业培养工程”,常州市卫生系统百名人才工程,常州市突出贡献人才,第十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援疆优秀干部人才,常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领军人才,中国医药教育协会脊柱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学会脊柱医学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康复医学会修复重建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江苏省康复医学会脊柱脊髓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颈椎学组委员,江苏省康复医学会颈椎病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江苏省康复医学会脊柱脊髓专业委员会颈椎学组委员,江苏省医学会骨科学分会骨松学组委员,江苏省医学会骨质疏松与骨矿盐疾病分会委员,江苏省医学会骨质疏松与骨矿盐疾病分会骨质疏松骨折学组委员等。
主要研究方向脊柱外科,常州市青年科技人才项目1项常州市卫生系统重大项目2项,常州市科技项目2项,江苏省高层次卫生人才“六个一工程”拔尖人才科研项目1项,自治区科技项目面上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以通讯作者发表科研论文30余篇,其中中科院二区以上SCI论文20余篇,中华3篇。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二等奖1项,常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2项,江苏省、常州市医学新技术引进奖2项,实用新型专利9项。
研究方向:
脊柱外科疾病的发生机制。
招聘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
(2)符合国家规定的博士后进站条件,全职博士后在国(境)内外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英语阅读能力及写作能力。
2.学术条件(以下四条满足其一即可):
(1)近三年,以第一(物理位置第一)或通讯作者(物理位置最后)身份在SCI(SCIE)/EI收录的中科院分区(大类)2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著,或发表影响因子≥5分的论著1篇及以上;或发表SCI(SCIE)/EI收录的论著累计影响因子≥6分。
(2)既往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
(4)博士期间研究成果尚未发表,经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定具有较好的创新性,有望取得重大突破。
薪酬待遇:
1.全职博士后享受年薪制:
(1)工作站全职博士后税前总收入不低于40万元/年;南医名城师资博士后税前总收入不低于46万元/年。
(2)叠加待遇: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 档),12-18万元/年,资助2年;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10-25万元/年,资助2年 。
2.学术型博士在从事研究工作的同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享受税前基本年薪25万元/年,同时,享受规范化培训期间薪资待遇。
3.配套相应科研启动基金20-30万元/人。
4.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医院职工日常生活福利,医院协助办理其配偶暂住户口申报及子女入托、入学有关事宜。
5.申报各类国家级、省级博士后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省级、市局级科研项目。
6.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享受医院相应的科技奖励。
7.在研究期间获得国家级课题,优先获得留院工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