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在1989年6月至2007年6月期间出生)。
4.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从海外(境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本科,且博士研究生需毕业于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500的大学,或所学专业在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学科排名前100,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5.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认定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6.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未解除惩戒的。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8)现役军人(确定于2025年6月份退役的除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9)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5届毕业生。
(10)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专业要求: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军事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学、生物信息学、病原生物学。
聘用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
2.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或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等相关人才政策的,可按照相关政策申请相关人才身份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