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从事膜法水处理技术研究,协助指导组内硕博研究生。
2.积分20可申请留校
申请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毕业于境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
3.承诺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学术成果要求:
(1)常规博士后: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卓越期刊发表论文1篇(含)以上,或在一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
(2)师资博士后: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卓越期刊发表论文3篇(含)以上。其中1篇国际顶级期刊论文可视同于2篇卓越期刊论文。
福利待遇:
1.第一层次 47~52 万元
2.第二层级 35~40 万元
3.第三层级 33~38 万元
4.其他配套:
(1)除享有上述三个层级的配套资助外,同时享有国家层面和福建省各项人才福利政策;
(2)鼓励在站人员积极申报“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项目;
(3)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入选者,学校额外资助每人每年 10万元人民币,用于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4)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入选者,学院将额外资助每人每年 10 万元人民币,用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等;
(5)获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或站中)的,学院将额外资助每人每年 5 万元人民币,用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等。
5.在站期间,符合学校师资博士后进站条件的,可直接转为师资博士后培养并签订《福州大学师资博士后工作协议》;在站满两年,达到学校师资博士后留校任教条件的(即业绩达到我校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可按照文件规定程序考核合格后办理留校任教入编手续,同时可参评副教授/副研究员,成果特别突出的可直接参评教授/研究员。
6.具体参照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全脱产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待遇及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