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博士引进原则上分以下三个层次,对于学科紧缺人才或业绩特别优秀的人才,采取一事一议。
任职要求:
福利待遇:
1.I类博士
(1)男性原则上35周岁及以下,女性原则上37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研究生;
(3)取得高水平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学术贡献和学术影响力,经同行专家学术综合评价认定学术能力强、发展潜力大。
2.Ⅱ类博士
(1)年龄原则上35周岁及以下;
(2)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研究生;
(3)取得较高水平的代表性学术成果,经同行专家学术综合评价认定学术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
3.Ⅲ类博士
(1)男性原则上32周岁及以下,女性原则上35周岁及以下,其中人文社科类博士年龄男性可放宽至35周岁;
(2)博士研究生;
取得一定水平的代表性学术成果,经同行专家学术综合评价认定在教学、科研方面具有发展潜力。
福利待遇:
1.I类博士
(1)提供安家费45万元(税前);
(2)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医学类45万元,人文社科类30万元;
(3)初聘为校聘教授岗位,享受教授(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绩效工资待遇;
(4)对于来学校报到前已婚的博士,其配偶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学校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2.Ⅱ类博士
(1)提供安家费40万元(税前);
(2)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医学类3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
(3)初聘为校聘副教授岗位,享受副教授(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绩效工资待遇;
(4)对于来学校报到前已婚的博士,其配偶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学校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3.Ⅲ类博士
(1)提供安家费35万元(税前);
(2)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医学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15万元;
(3)初聘为讲师岗位,享受讲师最高级(专业技术八级)岗位的绩效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