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方向:
地理学(0705)、地质学(0709)、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大气科学(0706)、农业资源与环境(0903)、作物学(0901)、生态学(0713)、草学(0909)、矿业工程(0819)、水利工程(0815)、城乡规划学(0833)、城市规划(0853)一级学科及所属的二级学科专业、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土地资源管理(120405)、测绘工程(085215)、资源与环境(0857)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090707)、水文学及水资源(081501)、地质工程(085217)、土地资源与信息技术(0903Z1)、水利工程(085214)、国民经济学(020201)
环境科学与工程(0776,0830,0971)一级及所属二级学科、生态学(0713)、水文学及水资源(081501)、土壤学(090301)、城乡规划学(0833)、城市规划(0853)、能源与环保(085274)、环境工程(085229)、课程与教学论(040102 )(地理)、学科教学(045110)(地理)
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身心健康、诚实守信。
4.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5.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原则上不超过岗位要求的年龄,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具体根据引进层次面议。
2.科研保障。根据学术和科研需要,提供较为完备的科研平台和实践基地,为学术研究和科研攻关提供支持。此外可申请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及学校各级各类科研平台项目。
3.配偶工作。配偶符合学校相关条件的,妥善安排和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4.子女就学。安排适龄子女入学校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就读等,如有其他择校相关需求,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