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岗位类别:全职博士后:人事关系转入学校并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或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师资博士后:学校根据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作为师资培养对象,纳入学校师资队伍管理的全职博士后人员;在职博士后:人事关系等不转入学校但能够脱产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在职人员。在职人员申请进站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其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企业博士后:流动站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培养的博士后。
2. 申报条件:身体健康、品学兼优;年龄在3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含6个月内将取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符合人社部、全国博管会规定的博士后招收的其他基本条件。
3. 聘期任务: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需完成对应岗位的聘期任务、达到相应学术条件,方可申请出站考核。科研成果认定由科研处根据学校相关办法执行。学术论文须以贵州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完成单位,博士后为第一作者(或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为第二作者)。科研项目需以贵州财经大学为依托单位,在站期间所获科研项目,原则上不得转出。
福利待遇
1. 薪资津贴:全职博士后(含师资博士后)人员考核合格,两年可以发放津贴20 - 40万元(含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等)。在职博士后人员考核合格,两年可以发放津贴10万元(含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等)。企业博士后人员,待遇由工作站承担,依据流动站、工作站、企业博士后人员签订的协议执行。
2. 职业发展:聘期内符合要求的可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聘期结束若满足学校相关条件,出站可申请进入学校相应教学、科研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