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术道德和职业精神;
2.具有干部身份;北京市正式居民常住户口(非北京市正式居民常住户口的须满足落京户要求方可入职);
3.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化学、生物学、医学等交叉的研究教育和科研背景,熟练掌握相关领域的关键实验技术,科研素质好,能够独立地开展科研工作,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过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学术论文,或者具有重要应用转化,且有申请国际癌症研究院助理教授的潜质;
4.热爱科研事业,踏实勤奋,细致认真,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可全职到岗工作;
5.具有新型核药研发的背景,具有放射性产品开发或生产相关工作经验,负责核医学药物研发,生产工艺开发;
6.具有有机合成化学、药物化学及分子生物学等相关的研究教育和科研背景,有欧美留学经历者优先。
福利待遇:
1.待遇按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技术系列管理规定执行,属于事业编制教师。文件链接请见https://rsc.bjmu.edu.cn/docs/2025-03/2c78883bd16144049eb5e6d833fa93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