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心理和身体素质。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对外交往能力。具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管理经验者优先。2. 在教学科研领域取得突出的学术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曾主持相关学科国家重大项目,获得过国家级人才工程项目称号(含青年人才)等,以及具有相当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引进后能带领帮助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和产出高水平成果中发挥核心作用、做出显著贡献。
福利待遇:1. 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良好的工作与科研条件和生活保障等。根据引进对象的人才层次、学术水平、管理经验、在校工作时间、岗位职责等,按照上级和学校相关政策,采取“一事一议”原则个性化协商确定引进待遇。2. 实行弹性工作制,学术副校长在校工作时间另行商定。3. 在聘任期间以宜春学院为第一单位的教学、科研成果,可享受学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