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最高不超过40周岁;
2. 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3. 系统学习过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和国际经济、国际关系等相关课程,具备良好的经济学专业基础,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学研究方法。学习掌握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和大数据技术等基本知识和应用技能的优先考虑;
4. 必须具备全职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原则上不接受在职人员的申请。
福利待遇
1. 薪酬待遇:博士后在站工作期内基本年薪30万元(两年共60万元,均为税前金额,该薪酬不包括另外提供的课题研究经费;
2. 住房保障:培养单位为博士后人员提供住宿;
3. 医疗福利:博士后人员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学校医疗和体检待遇;
4. 其他福利: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可申请在我校落常住户口,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如随迁可申请办理暂住户口;
5. 出站考核良好及以上的,同等条件下由广东财经大学优先录用为事业编制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