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2. 为人师表,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科研能力;
3. 专职教师岗位应聘者原则上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高校教师、相关专业系列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有较丰富的与申报岗位相关实际工作经验者或业绩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 其他岗位应聘者,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与申报岗位相一致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具有丰富本类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5. 具有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6. 取得博士学位,具有前瞻学术视野,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好学术成果,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基础扎实,能胜任一线教学工作,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具有较好的团结协作精神、良好的学术组织能力和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骨干人才。
7. 研究方向、招聘方向、学科要求、专业: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网络新媒体、互联网信息、广告学、数字出版、国际传播、时尚传播等相关专业或方向
福利待遇
1. 与学校签订全职聘用合同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和住房补贴等待遇。
2. 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根据人才认定等级享受人才引进相关津贴、补贴、科研启动费待遇,对特别优秀的学科专业紧缺人才,可实行“一人一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