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且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较高质量研究成果产出、发展潜力大。
6.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引进,待遇从优。
7.研究方向、招聘方向、学科要求、专业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
福利待遇
1. 安家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25 - 100万元;在每一类确定的安家费标准基础上,能力与素质突出者,可以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适当增加。
2. 科研启动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自然科学类20万元以内,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以内。
3. 工资待遇:3年内按照副教授待遇计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4. 博士津贴:1000元/月。
5. 办公设施: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电脑一台。
6. 住房:提供校内住房一套,免房租居住8年,8年后按照学校住房管理规定执行;或发放住房补贴800元/月,每年发放一次,共计8年;或提供江北校区校内住房,供教师成本价购买。
7. 编制管理: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8. 配偶安置:有配偶工作安置需求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9. 其他服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