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杰出人才:原则上未满65周岁,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学术声望和影响,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国际同行公认的高水平研究成果,能够带领本学科在其领域赶超或者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2. 领军人才:分领军人才(一类)和领军人才(二类),年龄原则上在58周岁及以下;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声誉,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高水平研究成果,有优秀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本学科在其领域赶超或者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3. 拔尖人才:分拔尖人才(一类)和拔尖人才(二类),自然科学类原则上未满35周岁(业绩特别突出者可放宽至40周岁),人文社科类原则上未满40周岁(业绩特别突出者可放宽至45周岁);自然科学类需有博士后或全职科研工作经历,人文社科类鼓励有博士后或全职科研工作经历;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并获同行专家认可,具有较高的学术素养,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带领某学科领域或学术方向取得全国领先水平潜力。
4. 优秀青年人才:原则上未满35周岁;自然科学类需有博士后或全职科研工作经历,人文社科类鼓励有博士后或全职科研工作经历;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并获同行专家认可,有突出的发展势头和成长潜力。
5. 研究方向、招聘方向、学科要求、专业:建筑学、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土工程、农业电气化与信息化(农业水土方向)、建筑材料、岩土工程、结构工程、智能建造、人工智能、工程力学、固体力学、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福利待遇
1. 薪酬待遇:“紫荆博士后A”年薪33万元(税前)、“紫荆博士后B”年薪28万元(税前)、“紫荆博士后C”年薪23万元(税前),按规定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学校公费医疗待遇。
2. 在站工作期间实行“2 + X”全额资助模式(X≤4年),首聘期为2年,“X”由博士后与合作导师及学院商议。首聘期考核优秀的,“X”续聘期间可以晋升博士后等级。
3. 科研支持:鼓励申请国家、广东省各类科研项目和人才计划;人才计划入选者在项目资助期间待遇更优。
4. 职称评审:在聘期内可按照规定申请参加职称认定及评审。职称评审中对博士后适当予以政策倾斜。
5. 户口迁移及子女入学:博士后可根据需要落户学校集体户,子女可入读学校的附属小学、幼儿园。
6. 学院待遇:各学院、合作导师可另外提供科研经费、业绩绩效奖励等。
7. 职业发展:对于达到学校人才引进条件的出站博士后,可予以优先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