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忠诚于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能够履行相关工作职责。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中共党员;需入住男生公寓。
4.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思想政治等专业优先考虑
福利待遇
1.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办理泉州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2. 学校提供一套过渡性商品房:符合条件可申请享受商品房,完成规定服务年限(15年),商品房归个人所有,不再享受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3. 安家费:符合条件可申请安家费,安家费发放方式为合同正式签订后次月开始每月预发。
4. 购房补贴:入职手续办结后,自行购买住房者,可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向学校申请一次性预借购房补贴;如不购房者,购房补贴按服务年限每年平均预发。
5. 提供研究工作室、实验室和相关设备,博士人才可直聘教授、副教授。
6. 子女入学:引进人才若入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可根据其人才入选层次享受相应的就学政策;其他可就近入学。
7. 对特别紧缺急需的学科专业、有标志性重要成果的优秀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8. 除享受学校工资福利等待遇外,教学、科研等业绩成果超出聘任协议规定的部分按学校相关规定另行奖励,同时全额享受国家、省、市政府提供的引进人才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