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2.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条件及资格要求;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履行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5.研究方向:护理学。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4)被原单位开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福利待遇:
1.博士研究生具体待遇面议,按协议执行;
2.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并取得合格证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另一次性支付安家补助费3-5万元;药学、护理、医技硕士研究生(专硕),一次性支付安家补助费5万元。
3.对部分紧缺专业或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一次性安家费金额按协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