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诚实守信,无违规违纪行为。
2.性格开朗,乐于合作,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和责任意识,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及身体素质。
3.具有奉献意识和敬业精神。专业药学、药理学、临床药学其他条件有两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有执业药师证、研究生或中级职称以上者,有GCP工作经验者优先职称药师及以上
研究方向:
药学、药理学、临床药学
福利待遇:
工资标准参照南宁市事业单位现行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按医院绩效分配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