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和前沿课程的讲授任务;具有正高级职称,在相关学科具有较高声誉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具有很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统领现有学术队伍开展高层次的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近五年,具有学校认可的相对应的教学科研学术成果。在国内外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统领现有学术队伍开展高层次的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引领相关学科进入省一流学科领先行列。
研究方向:
药学类、护理学类、体育学类
福利待遇:
(一)符合应聘条件的各类人才,经考核并同意录用的,可按学校引进人才文件规定,享受相应引进待遇。
(二)应聘人员如有特殊业绩,经学校认可,博士研究生可不受以上职称、学科等条件限制。
(三)港澳台地区优秀博士人才可采用年薪制聘任,待遇参照同类人员,具体待遇一人一议。
(四)学校负责协调安排学科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人才配偶的工作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协助其他层次人才配偶对口落实工作。
(五)学校协助安排引进人才子女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