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报名首日前为东莞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眼科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
4.拥有执业医师执业资格;
5.45周岁以下;
6.具有二甲以上医院从事眼科临床工作经历。
研究方向: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医学影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