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研诚信精神;
2.需符合国家、地方对执业医师管理的有关规定;
3.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行为,无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纠纷,不违反国家科研管理和人才管理相关规定;
4.身体健康;
5.除卓越领军人才外,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青年骨干优先培育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杰出领军人才:
1)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入选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的中医药首席科学家和岐黄学者,国医大师,国家级名中医。
2)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3)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者,吴阶平医学奖获奖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获得者
4)中华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国药学会下设专科分会(专业委员会)常委及以上。
5)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
或经评估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人才。
研究方向:
基础医学
福利待遇:
参照医院相关引进人才管理办法,结合具体情况,为入选者提供优越的工作条件和环境,薪酬福利待遇从优,符合医院学科建设需要者可担任相应行政职务,具体面议。
符合政府部门相关人才津贴、安家费等相关政策的,医院可全力支持申报。
科研经费、实验室、人员配备等,根据人才业绩水平、工作需要和预期成果,在人才引进协议中提供支持保障。
符合条件人员可落实辽宁省事业单位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