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研诚信精神;
2.需符合国家、地方对执业医师管理的有关规定;
3.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行为,无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纠纷,不违反国家科研管理和人才管理相关规定;
4.身体健康;
5.除卓越领军人才外,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青年骨干优先培育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高端领军人才:
1)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3)在中华医学会省级分会担任副主任委员及以上,中华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及相应学组担任委员及以上任职。
或经评估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人才。
研究方向:
医学技术
福利待遇:
参照医院相关引进人才管理办法,结合具体情况,为入选者提供优越的工作条件和环境,薪酬福利待遇从优,符合医院学科建设需要者可担任相应行政职务,具体面议。
符合政府部门相关人才津贴、安家费等相关政策的,医院可全力支持申报。
科研经费、实验室、人员配备等,根据人才业绩水平、工作需要和预期成果,在人才引进协议中提供支持保障。
符合条件人员可落实辽宁省事业单位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