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尚的医德医风,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学历、学位证、执业(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5.专业、年龄、职称、学历及学位等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年龄要求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如35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30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即1979年9月30日后出生;50周岁以下,即1974年9月30日后出生;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职称、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等资格证件,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前取得。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
6.2026年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医师,应于2026年10月1日前取得规培证合格证书;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研究方向:
临床医学类
福利待遇:
1.第一层次人才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引进后任学科带头人或者科主任。给予购房补贴75万元、一次性安家费补贴30万元,给予为期60个月、每月2000元的引进人才补贴。
2.第二层次人才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博士研究生,且引进后任学科带头人或者科主任。给予购房补贴3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补贴10万元,给予为期60个月、每月1500元的引进人才补贴。
3.第三层次人才
紧缺急需专业且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给予购房补贴12万元,一次性安家费补贴8万元,给予为期60个月、每月1000元的引进人才补贴
4.第四层次人才
非紧缺急需专业且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或2026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本科生(落实“两个同等对待”)。给予购房补贴3万元,一次性安家费补贴1万元,给予为期60个月、每月500元的引进人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