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学术水平在国内外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能引领学科团队完成重大科学研究项目,产出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术成果,形成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科创新团队的高级专家学者,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2.国家“千人计划”长期项目获得者、“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国家杰出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重大项目主持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特等奖、一等奖前二名或者二等奖第一完成人、教育部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在Nature、Science、Cell等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者唯一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者、其他学术地位、水平与此相当者。
研究方向:
享受科研启动费和实验室建设费、具体金额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福利待遇:
安排身心健康的配偶或子女1人来校工作,与引进者同进同出;如不需要安置,追加基础安家费年工作津贴等其他待遇均可商议;配备工作室1.带2名及以上博士团队进校,待遇一事一议2.配偶或子女安置实施一人一议1.科研激励。首聘期内标志性科研成果可申请激励安家费,同时可享受科研工作量绩分绩效。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含单列学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含专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一般项目者,给予科研工作量绩效和项目配套经费,具体金额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应急管理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含单列学科)、艺术学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青年项目者,给予科研工作量绩效和项目配套经费,具体金额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享受该类科研绩效的项目不重复计算学校科研成果工作量。获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可享受相应奖励,具体金额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2.追加安家费。学校重点建设和急需建设学科专业、32岁及以下博士、夫妻双博士基础安家费相应增加。3.低职高聘。无副高职称的引进人才首聘期内前五年享受副教授七级绩效工资;有副高职称的引进人才首聘期内前五年享受教授四级绩效工资。4.特殊津贴。五年服务期内按当年学校相关规定享受教授博士特殊津贴。引进人才完成五年服务期或在首聘期经考核获得相应激励安家费之后可申请享受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具体金额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5.入选人才工程。引进人才可按学校政策参选学校人才工程,入选“英才支持计划”和“青苗支持计划”,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给予支持经费。6.配备工作室和电脑。若不需要配备电脑,则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一定货币补偿。7.安排校内周转房。根据《人事聘用合同书》相关约定免租金提供周转房(无产权),最长使用时间5年。首聘期以后继续入住,则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周转房租金。如认购蓉园住房,则按照高层次人才认购蓉园电梯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8.子女就学。学校按政策协助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优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