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海洋工程、化工过程机械、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储能技术、环境工程、材料加工工程
学位要求:博士
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基本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师德高尚,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全职到岗工作。
研究方向: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海洋工程、化工过程机械、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储能技术、环境工程、材料加工工程
福利待遇:
1.提供宁波市事业编制岗位。
2.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申请浙江大学等高校联培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及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
3.可协助解决过渡性住房及子女入学、入托
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含宁波市提供):不低于100
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5,理工科10
按照学校薪酬制度执行
备注:应聘上述高层次人才须对应符合最新《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的人才认定标准方能享受宁波市的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