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研究方向: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具有教育学、行政管理、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背景;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强度与工作压力;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常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执行力,具备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耐心细致,服务意识强;,有学生干部、志愿服务或高校行政实习经验者优先考虑。
福利待遇:
1.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学校相关岗位标准确定待遇。并根据当地平均租房水平,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发放租房补贴800元/月,共计发放2年。2.学校提供全面福利保障,包括13薪、五险一金、年终考核绩效、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生日卡、健康体检、节日礼品卡、各项慰问金等工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