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2.具有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水平或技能条件;3.热爱西藏、奉献西藏,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4.调入引进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柔性引进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8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5.身体健康,适应高原环境。(二)不符合引进的主要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受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3.在立案审查期间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国家公职人员;6.失信被执行人;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研究方向:
带领团队获批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对藏药系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协助实施;带领西藏藏医药大学团队以西藏藏医药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高水平期刊论文;协助开展藏药药效物质和作用机制研究
福利待遇:
引进人才除享受自治区规定的个人补助、科研补助、职务待遇、职称评聘、住房政策、家属安置等政策待遇外,同时享受引才单位规定的其他待遇。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待遇见附件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相关待遇由各站与人才沟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