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第一学历为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博士后和特别优秀人才可放宽到38周岁。
研究方向: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冶金工程(0806)
福利待遇:
1、纳入国家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
2、提供安家费20-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20-25万元,内聘专技七、八级岗位;
3、享受博士津贴1000元/月;
4、安排过渡性住房;
5、如符合江西省、南昌市高层次人才条件,可同时享受省、市人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