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高尚,遵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应聘中级岗位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领军人才及学术带头人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A类博士: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突出的业绩成果,具有突出的学术发展潜力,近五年首位在本专业领域发表相当数量的高质量研究论文;首位承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或主持国家级有资项目1项或省(部)级有资项目2项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科研成果奖前三个等次奖励(具体以我校相关学科专业成果认定为准);
研究方向:
农学、作物遗传育种(作物/园艺)、食品科学与工程、分子生物学、果树学、农药学、风景园林学、海洋生物学、农业工程及相近专业或方向。
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属地政府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