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高尚,遵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应聘中级岗位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领军人才及学术带头人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B类博士: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较高的业绩成果,具有较突出的学术发展潜力,近五年首位在本专业领域发表相当数量的高质量研究论文或首位承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或主持省部级有资项目1项并参与省部级有资项目1项或获得市(厅)级教学成果或科研成果一等奖及以上等次奖励(具体以我校相关学科专业成果认定为准);
研究方向:
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车辆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加工工程、冶金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热能工程、电气工程、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电路与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载运工具运用工程、飞行器设计、农业机械化工程、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及相近专业或方向。
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属地政府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