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
(2)具有博士学位;
(3)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6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研究方向:
(1)近3年发表高质量论文,在Cell、Nature、Science、NewEngiandJournalofMedicine、JAMA、Lancet等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子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
(2)近5年主持或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经历;
(3)其他突出业绩。
福利待遇:
1.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
2.享受院内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3.购房或购房补贴:根据《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可根据情况,来院满一年后,申请厦门市人才房,以市场价45%的价格购置人才房:C类人才不高于80平方米。或申请购房补贴:C类人才补贴130万;
4.生活补贴:落户后,博士研究生享受8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5.留学人员:享受留学人才补贴(12万),子女择校;
6.提供合理的国内外进修学习机会。
7.配偶安置及子女教育: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协助解决子女就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