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政治品质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四)辅导员岗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28周岁,专任教师岗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五)符合岗位基本条件要求,具有高等院校、大型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财务管理及相关专业,具有高校教学(管理)或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相关行业或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研究方向:
会计、审计学、财政学、金融学、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应用经济学、数学与统计学
福利待遇:
应届硕士毕业生年薪8-10万元;具有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薪10-15万;特别优秀的“双师型”人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实行“一人一议”“一事一议”;可提供校内周转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