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具备良好的科研潜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本科学历需为普通高等教育并取得学士学位,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招聘专业一致或接近。
(四)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可以在45周岁以下),高端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研究方向:
(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化学生物学方向)、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风景园林、测绘工程
福利待遇:
1、学校结合国(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代表性成果和学校综合排名等因素,一人一议确定引进待遇和聘期目标任务。
2、取得国(境)外博士学历学位的,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我国驻外机构有关证明材料。1、服务期10年,首聘期4年(含试用期1年)。聘期内接受学校博士考核管理,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者,博士津贴4000元/月(按学校有关政策执行)。签订协议前需要经过政审、考察环节。
2、夫妻双方均为高层次人才的,只享受一套相应的住房。同时,学校额外补贴给夫妻双方共20万元。
3、享受高一级职称待遇,享受期限为5年,5年后按照实际职称聘用,享受对应工资待遇。
4、A类、B类博士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可一人一议。
5、学科带头人配偶原则上是硕士研究生学历(双证),学校按人事代理校内安排工作;是全日制本科(双证)的,可一人一议。
A类博士配偶是硕士研究生学历(双证)的,学校可按人事代理校内安排工作。
B类博士配偶是硕士研究生学历(双证)需要学校人事代理安排工作的,原则上可一人一议。
6、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小学、初中)问题。
7、为进一步激发高层次人才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来校工作5年内取得突出业绩者,可申请进一步提高相关待遇。
8、化工与材料学院(表面微纳米材料研究所)、食品与药学院(分子检测与技术装备研究所)两个学院,原则上只引进A类及以上博士(工科专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