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博士学位;
2.近五年内,个人实际到账研究经费累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担任相关学术团体中重要职务,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国家级学术团体某一专业领域分会常务委员及以上职务;
(2)担任省级学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
4.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
5.近五年内完整培养1届及以上硕士毕业生。
研究方向:
儿外科学
福利待遇:
达到医学院入编条件,可按规定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聘任期间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引进到附属医疗机构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附属医疗机构相应的绩效奖金分配。受聘者达到广东省、汕头市人才支持计划入选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获批后享受相应待遇。符合医学院卓越人才计划者享受相应待遇。
“汕头大学医学院卓越人才计划”聘任待遇
杰出人才
科研启动费:面议
安家费:面议
领军人才科
科研启动费:900W-1100W
安家费:300W(可购别墅1套)
拔尖人才
科研启动费:400W-600W
安家费:150W(可购海景房1套)
优秀人才
科研启动费:150W-200W
安家费:80W
优秀青年人才
科研启动费:60W-120W
安家费:40W